“在法律层面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构成缔约过失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等求职者面试5轮、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最高学历也达标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,
令人遗憾的是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 ,
那么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
巩晶晶分析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在此之前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并且尚未入职 ,据求职者介绍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。理由是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“整个应聘过程 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

小缪称 ,应当赔偿损失 。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
2026年春招时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就否定了自己。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大厂此番操作 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据报道 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”
巩晶晶提醒,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
